台灣學術網路(TANet)技術小組第74次會議會議紀錄  
 

案由一:
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針對B級單位(公私立大學)已規定「公務電腦禁止安裝非公務用P2P分享軟體」、定期查核等規範,是否可擴大至各級公私立學校?針對學生宿舍、實驗室等電腦是否納入管理?

結論:

  1. TANet管理委員會第51次會議中提到,因各校客觀環境不同,管理委員會尊重各校作法,不另訂管理措施,但行政院資安會報的P2P規定,各校仍應配合採行相關措施。
  2. 有關「公務電腦禁止安裝非公務用P2P分享軟體」擴大至國中小學以上各級公私立學校實施,並定期查核。有些大學的做法可供各校參考:如針對學生宿舍、研究(實驗)室等電腦設計自我檢查表由使用者自行檢查,提供P2P分享軟體申請使用機制,或學校統一提供合法軟體集中下載點,但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
  3. 各縣(市)政府教育局應針對所屬學校公務用電腦進行查核。

 

案由二:
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責任分級制度,已要求各級學校設置防火牆,本部也要求學校設置防火牆並阻絕外部對內之網路連線及通訊埠,及建立申辦作業機制,以防止主動提供P2P檔案載點,此作業是否可落實執行?

  1. 行政院的校園資安相關規定需系所及各單位共同處理,推動校園資安不僅是技術層面的問題,應結合管理面效果更佳,例如由校務處、學務處以管理的方式結合校規辦理。
  2. 學校可每學期邀請偵查單位人員到校進行演講,與學生分享實際處理侵權案件,加強宣導智財權,同時使學生對侵權行為有所警愓,可收較佳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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