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學術網路(TANet)拒絕存取資訊之網站(頁) 分類審議原則
92/10/15訂定

一、 為維護臺灣學術網路(TANet)正當使用,過濾與審議拒絕存取資訊之網站(頁),特訂定本原則。

 
二、 TANet拒絕存取資訊之網站(頁)類別共分為:(一)色情、(二)賭博、(三)暴力、(四)毒品與藥物濫用及(五)其他等五大類。
 
三、 拒絕存取資訊之網站(頁)分類定義說明如下:
(一)色情:
1. 包含裸露、煽情、媒介色情交易、色情圖片/影片/聲音/文字、色情文學、情色聊天室、兒童色情、販賣色情用品、性行為等。
2. 網站標明「僅供成人瀏覽」,「需年滿18歲以上才可進入」,「必須到可以飲酒之年齡才可瀏覽」等,且其內容足以引起感官或性慾之刺激者。
 
(二)賭博:
1. 包含線上賭博、地下錢莊等
2. 教導賭博,販賣賭具等
 
(三)暴力:
1. 登載或解說任何暴力行為或殘害身體如人體肢解、自殘等圖文內容之網站等
2. 性虐待、強烈殘暴行為之文字、圖片、影片等
3. 車禍照片
 
(四)毒品及藥物濫用:
1. 鼓勵使用毒品
2. 毒品販賣或提供非法藥品相關資訊
3. 毒品種植及製作
4. 教導各種吸毒方式
 
(五)其他:
其它違反TANet使用之目的,列為拒絕存取之資訊者如指導或鼓勵犯罪、偷竊技巧、詐欺、自殺,以及指導製造或使用武器、改造、販賣槍砲、武器交易等之網站或網頁。
 
四、 如為學術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使用,須連結使用前項拒絕存取資訊之網站(頁)者,得向『臺灣學術網路(TANet)分區(北、中、南等三區)資訊使用管理工作小組』提出申請。
 
五、 臺灣學術網路(TANet)拒絕存取資訊之網站(頁)申訴、再申訴案件採「二階段審議」處理原則,其要點另訂之。
 
六、 本原則經「教育部臺灣學術網路(TANet) 資訊使用管理小組」委員會決議,報經教育部核定後施行,其修正或廢止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