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
臺灣學術網路台中區域網路中心
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
八十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台中區域網路中心第四次技術小組會議通過
I. 本要點依「臺灣學術網路管理原則」訂定,以配合臺灣學術網路管理政策,管
  理台中區域學術網路,以增進其有效運作。
II. 本委員會由台中區域網路中心中興大學電子計算機中心主任擔任召集人,並由
  台中區域網路中心聯絡人擔任執行秘書,除召集人及執行秘書為當然委員外,其
  餘委員由左列單位之代表一名組成:
  1.與台中區域網路中心連線之單位。
  2.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教育局。
  3.經台中區域網路中心管理委員會核定之單位。
III. 本委員會之功能及任務如次:
  1.配合臺灣學術網路運作,訂定各項管理措施。
  2.引導使用者尊重資訊倫理,重視網路禮節及正確使用資訊。
  3.研擬網路管理規範、解釋爭議及仲裁和協調。
  4.考核各連線單位之網路管理情形。
  5.交流經驗及技術,舉辦各類相關研討會並定期出刊台中區域網路中心通訊。
  6.其它相關事項。
IV. 本委員會每季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V. 本要點修正時,須經台中區域網路中心管理委員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