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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3月29日台中區網管理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 辦理單位:台中區域網路中心
協辦單位:台中區域網路中心各連線單位。
- 目的:
為了表揚辛勤致力於維護網路使用效益,促進教學研究資訊之交換與資源共享效益之各單位網路管理人員,特訂定本要點。
- 被推薦人資格:
須為TANet台中區域網路中心各連線單位之網管人員,且未接受本項獎勵者。
- 名額:
獎勵名額為三名。
- 推薦與選拔:
- 各連線單位得推薦一人、縣市網路中心得推薦其下游連線單位三人,檢具推薦書表(另訂)及有關資料向台中區域網路中心推薦。
- 由台中區域網路中心召開管理委員會進行選拔作業。
- 選拔作業時間另行訂定。
- 評選準則:
- 被推薦人得就下列事蹟參加選拔:
- 利用網路環境,應用於提昇教育、學習、行政績效並推廣嘉惠使用者具有貢獻者。
- 網路軟硬體技術之建置開發,公用軟體技術之突破,具嘉惠網路使用者等貢獻者。
- 有關網路安全、管理及服務系統之維護、增進網路效能改善等績效具有貢獻者。
- 其他對台中區域網路中心之網路管理,成效卓著足堪表揚者。
- 選拔評審方式:
- 由各單位出席代表(每單位ㄧ人),以無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 投票方式由各出席代表每人一票,每票最多圈選三名,超過三名之選票以廢票計。
- 被推薦人依照得票數優先順序決定當選名單。
- 表揚:
經選拔當選人員,由台中區域網路中心頒發獎牌乙面,並行文受獎人員之單位主管予以行政獎勵,且公告於台中區域網路中心網站首頁。
- 本要點由管理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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